山東省大數據局關于印發《山東省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專項行動方案》的通知
山東省大數據局
關于印發《山東省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
專項行動方案》的通知
各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有關部門、有關直屬機構:
《山東省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專項行動方案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。
山東省大數據局
2026年4月27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山東省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專項行動方案
為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,提升高質量數據集供給能力,服務人工智能發展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標
立足我省產業結構和數據資源稟賦,圍繞優勢領域和重點場景,統籌推進公共數據、企業數據和個人數據分類分級開發利用。到2026年年底,在16個重點行業領域分別建成2個左右專業化數據集;到2027年年底,全省累計建成50個高質量數據集,單個行業領域數據規模不小于1PB,形成一批典型成果,帶動人工智能應用規模化發展。
二、重點任務
(一)打造重點行業領域高質量數據集
1.科學研究。鼓勵各類科研平臺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數字化升級,匯聚實驗研究、檢驗檢測等數據,打造面向基礎研究、應用研究、技術創新、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科技廳、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)
2.工業制造。加快推進數實融合與產業數智化轉型,支持企業創新“產業大腦+晨星工廠”模式,匯聚生產過程、質量控制等數據,面向研發設計、經營管理、產業鏈供應鏈協同、運維服務等場景打造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工業和信息化廳、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3.農業農村。結合數字鄉村和智慧農業發展需求,匯聚農業生產經營、農業技術、農產品市場等數據,打造面向智慧種養、數字耕地、智能農機應用和鄉村發展建設治理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4.智慧能源。推進電力生產、傳輸、消費等環節數字化智能化改造,匯聚能源資源、能源生產與供給等數據,打造面向智慧能源管理、清潔能源與儲能應用、能源交易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能源局、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5.交通運輸。支持智慧高速、智慧鐵路和智慧港口建設,依托交通運輸智慧大腦,匯聚交通規劃、交通流量等數據,打造面向交通智能調度管理、鐵路智能運營和維護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交通運輸廳、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6.金融服務。加快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,在依法合規前提下,匯聚金融管理、金融業務等數據,打造面向金融風險防控、保險產品設計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、山東金融監管局、省委金融辦、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7.醫療健康。依托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(北方)等平臺載體,推動衛生健康行業數據匯聚,打造面向臨床輔助決策、醫學影像診斷、醫院管理、公共衛生、基層健康管理、傳染病防治、預防接種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衛生健康委、省醫保局、省藥監局、省國資委、省疾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)
8.教育教學。加快建設智慧教育平臺,推動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共建共享,匯聚課程與教學、學科與專業、教育設施、教學質量評估等數據,打造面向智能教學、互動課堂、個性化學習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教育廳)
9.商貿流通。培育打造智慧商圈、智慧商店和數字消費場景,匯聚消費、流通、貿易、投資、廣告營銷等數據,打造面向新型消費、智慧商圈(商店)、數字供應鏈、數字貿易、廣告產業分析、創意設計、品牌營銷、公益宣傳等場景的數字商務和廣告營銷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商務廳、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)
10.人力資源。推進“智慧人社”一體化平臺建設,匯聚人員信息、招聘選拔、薪酬福利、績效考核、職業發展等數據,打造面向人力資源服務、人才培養使用、智能監管服務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)
11.文化旅游。推進文旅數字化轉型和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利用,匯聚文物、古籍、非物質文化遺產、民族民間文藝等數據,打造面向文化創意、旅游、展覽、文物保護修復、文化傳承、闡釋傳播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文化和旅游廳)
12.應急管理。推進危險化學品、礦山、工貿企業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數字化升級,匯聚危險化學品、礦山、工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和地震、洪澇、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數據,打造面向監測預警、監管執法、搶險救援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應急廳、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13.氣象服務。推動氣象觀測網、預報預測系統和氣象服務平臺的數字化智能化升級,匯聚大氣、陸地、海洋等地球系統多圈層的現場觀測、遙感遙測、預報預測等數據,打造面向氣象防災減災、氣候變化、氣象服務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氣象局)
14.綠色低碳。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,匯聚碳排放、固體廢物產生、收集、轉移、利用、處置各環節及生態環境、土地、礦產等數據,打造能源清潔高效利用、溫室氣體排放控制、污水處理、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、生態修復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15.公共安全。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數字化建設,匯聚公共安全風險預警、預防打擊違法犯罪、社會治理與服務民生、視頻監控、指揮調度等數據,打造面向智慧安防、情指行、偵查辦案、智慧警務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公安廳)
16.城市治理。提升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,匯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、國土空間規劃、測繪基準、實景三維、地理信息、不動產登記、房屋建筑、市政設施、人口統計、交通流量、環境質量、經濟指標、工程建設、建筑信息模型等數據,打造面向城市建設運行、規劃實施監督監測、公共衛生、交通管理、生態環境、城市管理、基層治理、住房公積金服務等場景的高質量數據集。(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交通運輸廳、省生態環境廳、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二)強化高質量數據集供給能力
1.加強公共數據供給。建立全省公共數據“一本賬”,全面開展公共數據資源登記。推進個人和企業“數據空間”建設,依法合規共享利用不動產登記、住房公積金等重點公共數據資源。建設開源開放專區,鼓勵具備公益性、科研屬性的數據集有序開放共享。加強數據源頭治理和質量管理,推行“一數一源一標”。(省大數據局牽頭,省自然資源廳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2.加快企業數據開發。支持企業整合生產制造、流通銷售與供應鏈等數據,打造數據產品和服務,開展數據資源開發和流通利用,探索完善企業數據的權益形成、權益保護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,支持企業開放數據服務能力,發揮可信第三方作用,促進企業數據高效匯聚和協同利用。(省大數據局牽頭,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3.加強數據供需對接。組織開展“數據產品和服務推介”等市場供需對接活動,用好“數據大集”平臺,促進高質量數據集供需匹配。分類制定公共數據、企業數據流通引導政策,面向中小企業提供普惠性數據服務,降低數據獲取與應用門檻。健全數據集價格動態監測與監管體系,維護公平有序市場秩序。(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4.發展數據標注產業。支持具備條件的市建設數據標注基地,完善數據采集、清洗、脫敏、標注、質檢等能力。引導數據標注服務與行業數據集建設需求精準銜接,推動標注能力向模型訓練和應用落地延伸。(各市、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三)發揮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多主體作用
1.發揮鏈主企業牽引作用。圍繞全省19條標志性產業鏈,鼓勵鏈主企業牽頭建設高質量數據集。引導鏈主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協同推進、共建共享。建立產業鏈數據集建設評價機制,形成可復制的行業建設模式。(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2.發揮行業企業引領作用。推動行業企業聚焦優勢行業領域,打造一批標桿數據集項目,帶動整體建設水平提升。支持企業推進行業性數據集有序開放共享。支持企業與科研機構等協同共建高質量數據集,推動先進數據治理理念、技術工具和成熟模式轉化應用。(省大數據局、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)
3.引導科研機構參與。發揮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行業協會、數據企業的技術和人才優勢,積極爭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、重點研發計劃等建設高質量數據集。鼓勵科研機構與行業企業共建數據標注基地、數據產業轉化基地等,推動科研成果轉化。(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強化工作統籌。省大數據局會同有關部門健全高質量數據集建設工作機制。各部門按職責落實行業指導責任,各市制定年度推進計劃,明確建設重點和任務分工。建立省市聯動的監測體系與信息報送機制,加強過程監管和質量把關。(省大數據局牽頭,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二)加強平臺支撐。依托省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建立數據集資源目錄,依托山東省公共數據開放網、山東數據交易平臺等渠道,提供政策發布、技術指導、開源共享和合作交流等服務。引導建設主體建立數據集存儲節點,推動跨部門、跨區域、跨層級數據集的協同利用。(省大數據局牽頭,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三)健全政策體系。統籌運用“數字山東”建設專項資金,支持數據集建設、標注加工、示范應用,鼓勵各市結合實際安排數據產品和服務采購經費,引導社會資本依法有序參與。(省財政廳、省大數據局牽頭,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四)強化人才培養。加強數據治理、人工智能和行業知識等復合型人才培養,支持高校、科研機構和企業共建數據標注基地和人才培養基地,提升人才隊伍專業化水平。(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五)保障數據安全。落實國家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、商業秘密保護要求。探索建立“沙盒監管”機制,健全數據安全風險評估、監測預警、應急處置等機制。強化行業自律建設,營造公平競爭、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。(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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