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《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》的后評估報告
一、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
(一)評估目的
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關系困難群體及時發現、及時救助,對于精準高效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十分重要。文件出臺后,我局結合基層實際執行情況,對文件內容及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評估,總結分析實施成效,判斷是否實現了出臺目的,并提出清理建議。
(二)評估對象基本情況
本次實施后評估的對象為市民政局部門規范性文件《關于修改<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>的通知》(濟民字〔2024〕38號)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2023年10月,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委《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3〕39號),2024年4月,省民政廳、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通知》(魯民〔2024〕23號),要求各市根據省文件要求,制定本市具體實施辦法。為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,推進我市社會救助體系發展,制定出臺《意見》。《意見》從3方面提出14條工作舉措,主要包括精準認定低收入人口、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、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等內容,對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、分層分類社會救助救助做出詳細規定。
(三)評估過程
一是開展調查研究。市民政局高度重視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工作,文件發布后,密切關注文件實施情況,先后到任城區、兗州區、曲阜市、鄒城市、魚臺縣、汶上縣等縣(市、區)進行政策調研,圍繞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、分層分類救助保障等,采取基層座談、實地入戶等方式,調研政策執行情況;組織14個縣(市、區)開展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互查互評,從各縣(市、區)中抽取80個村(社區)對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、低保、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政策落實開展現場調研。二是組織好評估工作。為加強對后評估工作的安排部署,市民政局辦公室牽頭,印發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和工作指引等有關材料,向有關業務科室傳達后評估工作具體要求、工作流程等關鍵內容,做好與律師的對接、法律意見征求等工作。三是抓好工作論證。自2024年8月30日文件發布、12月9日文件修訂后,持續加強困難群眾數據比對監測,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,強化低收入人口信息監測核實,每季度主動對接市醫保局、市殘聯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13個市直部門單位,推進困難群眾數據比對。根據部門工作需求,加強核對數據工作支持,2025年先后為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、婦聯、殘聯、退役軍人事務局,比對參保、適齡婦女、退役軍人數據30.5萬條,支持惠民資助參保、低收入婦女“兩癌”保險和患者救助、退役軍人關愛等工作。截至2025年11月,累計組織核查平臺下發監測數據11.6萬條、比對部門數據信息107.5條、每月“在保必核”保障人員數據283萬余條,將34.1萬條數據反饋基層摸排救助;各縣(市、區)監測救助工作加強,按照符合政策應保盡保、情況好轉超出條件應退盡退,持續加大精準救助力度,期間新增低保、特困人員16641人、退出18872人,實施臨時救助2.3萬人次、2794萬元,文件的出臺為監測救助提供了有效依據和實施保障。在《意見》實施過程中,密切關注群眾訴求反映情況和輿情等信息,在全市開展全市“濟時救”救助政策大講堂暨“政策明白人”培訓,部署政策落實互查、政策宣傳及學習培訓,對實施情況、社會知曉率等,加強調查評估,抓好政策宣傳覆蓋和落實改進。
二、評估內容分析和依據
(一)文件的合法性和規范性
充分征求專業律師意見,根據政府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書,該文件內容合法、規范。具體來說,一是具備法律法規、政策依據。該《意見》依據國辦發〔2023〕39號文件、魯民〔2024〕23號文件,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。二是制定主體、權限合法。依據民政部、省民政廳文件,各地要根據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信息,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難程度和困難類型,分層分類提供常態化社會救助幫扶。因此,市民政局在職權范圍內,依據上級政策,聯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文件,推進全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分層分類救助。《意見》由市民政局制定,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組織實施,主體權限合法。
(二)文件實施情況及效果
《意見》順利實施,為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依據和保障,實施效果明顯。從可操作性來看,《意見》相關概念界定明確,結構安排合理,整體內容完整,條文邏輯清楚,沒有歧義,違規行為與法律責任相適應,符合公平、公正原則,利于執行。文件內容在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同時,均系從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,綜合考慮當地困難群眾普遍情況,并結合基層社會救助工作,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。
(三)各方意見及其采納情況
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采取調查研究、征求意見、集中研討等方式開展起草工作。分別征求了市教育局、市財政局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市農業農村局、市衛生健康委、市應急管理局、市醫保局、市大數據局、市殘聯等10個市直部門和14個縣(市、區)民政部門意見建議,并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24日,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,共收到意見建議5條。在文件修訂方面,充分征求10個市直部門(單位)的意見,收到對修訂后文件的意見建議0條。
(四)存在的問題
無。
三、評估結論和意見建議
《意見》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。經評估,該文件不存在與法律法規、上級文件沖突情形,內容仍適用,建議繼續執行。
四、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
無。
文件原文:關于印發《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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